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成 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 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因公开招标产生,交易价格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市 场交易定价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同时,本次交易内容为公司项目建设所必需事项,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独立董事:冯渊 易永发 王运陈 2018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