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关于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2019-02-19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9-17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
2019-05)。2019 年 2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19-14)。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社会公众
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 50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1.67%)且不
超过 1 亿股(占总股本的 3.35%),回购股份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
1.72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
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
股份数量1,92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5%,最高成交价为4.49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4.4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8,587,782.00元(不含
交易费用)。 公司实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
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
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
发生之日(2019年2月1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65,479,615股的25%;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
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