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战略规划管理制度(2019年4月)20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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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蓉环境”或“公司”)及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
公司)的战略规划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战略规划在公司和子
公司各项工作中的统领作用和协同效应,确保公司发展规划
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兴蓉环境战略规划的管理、内容、流
程、周期做出规定,是开展战略规划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兴蓉环境本部和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战略规划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四条 兴蓉环境战略规划的管理由公司董事会、公司
战略委员会、公司党委会、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和公司投资发
展部负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战略规划的决策机构,其职
责包括:
(一)审批公司战略规划报告;
(二)审批公司战略规划调整方案;
(三)对相关公司战略规划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决定。
第六条 公司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常设工作
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积极参与战略调研,为公司战略执行、调整提供
建议。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审核公司战略规划,其
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核公司战略规划,形成意见;
(二)审核公司战略规划年度调整方案,形成意见;
(三)对公司战略规划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形成意
见。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审议公司战略规划议题
时,下属子公司相关负责人应列席并参加讨论。
第九条 公司党委会负责对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拟决
策事项进行前置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公司投资发展部是公司战略规划管理的归口管
理部门,其职责包括:
(一)组织制定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制度;
(二)组织制定公司战略规划,并对战略规划的实施进
行跟踪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向公司提供战略规划编制、修改、
调整等相关建议;
(三)组织进行公司战略规划相关重要问题的研究。
第三章 内容及流程
第十一条 战略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概况:公司现状、发展历程、取得的成绩和
成功经验、存在的问题;
(二)内外部环境分析:对公司内外部环境、现有核心
业务的市场前景、经营状况、核心竞争力做出系统分析和综
合评价;
(三)整体战略规划:分析并确定集团愿景、使命、价
值观、整体战略规划、战略目标、战略实施步骤;
(四)业务发展规划:现有业务和规划业务的战略定位、
发展目标及业务组合选择;
(五)职能管理规划:构建适宜的管控模式、完善责权
利体系、完善重点管控手段、优化管理业务流程实现有效的
全方位管控;
(六)战略实施规划:战略实施步骤及阶段性目标、战
略实施的资源及能力保障;
(七)战略规划其他的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 公司战略规划编制及审批流程如下:
(一)公司管理层提出战略规划编制要求,公司发文编
制战略规划草案,必要时可聘请咨询机构协助工作;
(二)投资发展部组织制定,各职能管理部门和各子公
司研究提出各自战略规划相关信息;
(三)投资发展部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并进行研究分析编
制公司战略规划方案初稿;
(四)党委会审核战略规划方案初稿,形成意见提交总
经理办公会;
(五)总经理办公会审核战略规划初稿,形成审核意见,
由投资发展部修改完善形成战略规划送审稿,提交公司战略
委员会研究;
(六)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形成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七)董事会审议批准战略规划送审稿;
(八)投资发展部整理完善形成战略规划正式报告,并
下发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
第十三条 公司战略规划调整流程参照第十二条公司战
略规划编制流程执行。
当以下情况出现时,战略规划应随之调整:
(一)公司的经营方向进行了重大调整;
(二)公司内外部环境资源发生了重大变化;
(三)公司基于对经营形势的判断认为有必要调整战略
规划。
第十四条 各子公司依据公司战略规划的内容,制定本
企业战略发展实施计划,经其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报公司投资
发展部备案。
第四章 编制和调整周期
第十五条 公司战略规划为五年编制(或修订)一次,
投资发展部自前一年 8 月开始相关准备工作,在当年 4 月前
完成编制工作。
第十六条 在非计划编制年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战略规划可每年调整一次。投资发展部自前一年 11 月开始
相关准备工作,在当年 2 月前完成战略规划调整工作。
第五章 文档管理
第十七条 公司战略规划文档包括公司战略规划报告、
公司战略规划调整报告、各子公司战略发展实施计划、各子
公司战略规划调整报告。
第十八条 公司战略规划文档根据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由
投资发展部整理后交公司档案室归档、保存。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战略管理是一个动态管理过程,需要适应外
部环境的变化,要在“分析-决策-执行-反馈-再分析-优化调整
-再执行”的循环过程中实现战略目标,各子公司应按照此制
度及时做好修订工作。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