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4-04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9-29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
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
银川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兴蓉”)在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支行办理的非融资性保函敞口部分提供
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400 万元。
(二)审批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 2019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并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 称:银川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4 日
(三)公司住所: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 4 队北绕城高速以
北、银丰路以西综合楼二层
(四)法定代表人:贾含帅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 4,400.24 万元
(六)经营范围:对污水处理行业的投资和经营管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权结构:排水公司持有其股份 100%
(八)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银川兴蓉资产总额为 12,002.24 万元,
负债总额为 8,274.27 万元,净资产为 3,727.97 万元。2018 年年度营
业收入 1,768.09 万元,利润总额 115.89 万元,净利润 137.31 万元。
(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目前,银川兴蓉无对外担保、抵押、诉讼或仲裁事项,信用
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相关内容
(一)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支行
保证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4、担保金额:400 万元
5、担保范围: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
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
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二)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内容涉及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条款在本次授权范围内
以各方最终签署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 BOT 项目于 2014 年建成投运,目前处于
正常运营中,能够产生稳定的收入,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银川兴蓉
拟将其开立的 800 万元特许经营权履约保函保证金比例由 100%下调
至 50%(400 万元),剩余 400 万元敞口由排水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有利于银川兴蓉提高其资金利用率,降低资金成本。银
川兴蓉系排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排水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因此本次担保未采取反担保
措施。综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公司
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排水公司为银川兴蓉提供担保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金额约为
17.6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6.85%。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对外担保金额约
为 0.1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15%。
公司无逾期、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
失金额等。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