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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蓉环境: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3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1-17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 号成都市兴

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杨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8 人,代表股

份 1,668,966,75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889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 过现 场投 票的股 东及 股东 授权委 托代表 4 人 ,代表 股份

1,259,741,49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1852%。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409,225,259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13.7038%。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25,087,943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84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

份 136,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4,951,94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356%。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等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8,778,653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87%;反对 188,10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弃权 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899,8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02%;反对 18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8,778,653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87%;反对 188,10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弃权 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899,8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02%;反对 18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8,778,653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87%;反对 188,10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弃权 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899,8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02%;反对 18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8,778,653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87%;反对 188,10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弃权 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899,8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02%;反对 18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2021 年度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8,778,653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87%;反对 188,10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弃权 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899,8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02%;反对 18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8,764,953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79%;反对 200,00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弃权 1,80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886,1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56%;反对 2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72%;弃权 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许志远、舒明杰。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