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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蓉环境: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2-08-26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二年八月
                         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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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 年 9 月 7 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9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 号成都市兴蓉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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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四、《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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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之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执业经验丰富,信用良好,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较为熟悉,在以

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表

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平,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

保护能力。因此,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审计工作由信永中和成都分所承办。
    经与信永中和友好协商,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包干价为
84.8 万元人民币(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包干价为 95.4 万元人民
币(含税)。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
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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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之二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及担保管理机制,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规定,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拟对《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草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

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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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之三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交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制度》 草

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

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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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案之四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为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拟对《关

联交易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联交易制度》 草

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

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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