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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蓉环境: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15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2-46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通讯会议时间:2022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因疫情防控原因,现场会议召开方式已调整

为通讯方式。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杨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方式的调整符合《关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

功能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行业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关于支

持实体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通讯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94

人,代表股份 1,785,903,0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8048%。

    2、通讯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通讯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1,259,605,49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1806%。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93 人,代表股份 526,297,566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7.6242%。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 通 讯 会 议 投 票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390 人 , 代 表 股 份

69,890,2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404%。其中:通过通讯投票的

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390 人,代表股份 69,890,2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404%。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等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通讯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8,945,313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104%;反对 6,907,747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68%;弃权 50,00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932,5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448%;反对 6,907,7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7%;弃权 50,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5%。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3,008,338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0382%;反对 52,874,722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07%;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2,978,338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0365%;反对 52,874,722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07%;弃权 50,00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3,008,338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0382%;反对 52,874,722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07%;弃权 20,00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许志远、舒明杰。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

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召

开方式的调整符合《关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受疫情影响严

重地区和行业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关于支持实体经济若干措施的

通知》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二)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