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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蓉环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公司回购账户剩余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11-16  

                        债券代码:149193.SZ                             债券简称:20 兴蓉 01




        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公司回购账户剩余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万家湾村)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
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
他任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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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总额:14 亿元。

    2、债券期限:3+2 年。

    3、发行首日:2020 年 8 月 5 日。

    4、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8 月 6 日。(如遇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 8 月
6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5、兑付日:2025 年 8 月 6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
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8 月 6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6、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7、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



     二、重大事项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近日公告了《成都
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账户剩余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以下简称“《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发行人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
购账户剩余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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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销回购账户剩余股份 652,281 股。注销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 2,986,218,602 股
变更为 2,985,566,321 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652,281 元,变更为 2,985,566,321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注销回购账户剩余股份将导致发行人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发行
人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
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发行人根据原债权文件的
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 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

    联系人:程诗苑 邮 编:610041

    传 真:028-85007801

    联系电话:028-85293300-8232

    联系邮箱:xrec000598@cdxrec.com

    2、申报时间:自《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9:00-
12:00,13:3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3、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履
约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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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三)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偿债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截至
本公告出具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有息负债均按时还本付息。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 20 兴蓉 01 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
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公告所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以及发
行人关于 20 兴蓉 01 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
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 20 兴蓉 01 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
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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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注销公司回购账户剩余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
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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