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 均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相关交易遵照协议执行,遵循定价公允、 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的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姜玉梅 王运陈 潘席龙 2022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