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3-22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16 号解 释》或本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 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 相关内容。因此,公司将按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16 号解释》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 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 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16 号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16 号解释》相关规定,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涉及“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 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 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 规定,并按照《16 号解释》的要求,对 2022 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 中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 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1、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会计政策调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7,694,598.24 47,448,515.47 215,143,113.71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 46,937,527.79 46,937,527.79 未分配利润 9,521,226,833.29 520,455.16 9,521,747,288.45 少数股东权益 957,681,573.70 -9,467.48 957,672,106.22 2、对 2022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度 会计政策调整 2022 年度(调整后) 所得税费用 270,380,772.70 134,001.66 270,514,774.36 净利润 1,692,619,464.94 -134,001.66 1,692,485,463.28 归属于母公司股 1,617,825,694.92 -132,374.33 1,617,693,320.59 东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74,793,770.02 -1,627.33 74,792,142.69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