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Jiujiang ChemicaI Fibre Co.Ltd. 公司英文缩写:JCF 2、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蛤蟆石 公司办公地址:九江化学纤维厂厂区 邮政编码:332017 3、公司法定代表:张棠华 4、公司咨询机构:证券部 联系人:喻铨衡(董秘) 电 话:0792-8234601-5675 传 真:0792-8234629 5、会计师事务所:江西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北京星河律师事务所 6、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7、股票简称:九江化纤 证券代码:0650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指标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比上年增减 1.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6947.40 16083.40 5.37% 2.净利润(万元) 1497.89 1751.10 -14.46% 3.总资产(万元) 26973.92 17081.30 57.91% 4.股东权益(万元) 14306.81 5127.77 179.01% 5.每股收益(元) 0.29 0.45 -35.55% 6.每股净资产(元) 2.751 1.315 109.20% 7.净资产收益率(%) 10.50 34.15 -69.25% 8.股东权益比率(%) 53.04 30.02 76.68% 注:1.本公司年初股本数为3900万股,年末股本数为5200万股.1996 年每股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为0.33元。 2.扣除公司发行股票冻结无效申购资金利息,净利润为1338.07万元,每股收益为0. 26元。 3.1996年下半年所得税按33%计算。若按15%计算,每股收益为0.323元。 三、公司业务经营回顾 1、一年来经营情况 1996年是国家实施“九五”计划的头一年,也是本公司由国有大型企业改制为上市 公司的第一年。受国家适度认紧的宏观调控政策及国际市场对纺织业的影响,96年 纺织行业极度疲软,纺织品价格下滑。虽然外部环境不利,但本公司在董事会的正 确决策及广大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发扬“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九纤精神,广泛 开展学邯钢活动,加强目标成本管理,内挖潜力,外拓市场,降低成本,增加效益, 克服了种种困难,生产稳步发展,仍然取得比较满意的经济效益。全年生产人造丝 5212吨,销售5584吨,产销率为107.14%。创历史最高产量,销量在全国同行业中 位居第五位。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947.40万元,比上年增长5.37个百分点;净利润 1497.89万元,比上年下降14.46个百分点。 2、实际经营成果与盈利预铡差异说明: 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中披露,1996年下半年所得税率按33%计算,盈利预测净 利润为1561.3万元(每股收益为0.30元);实际实现净利润1497.89万元(每股收益0 .29元),只比预测数下降4%。原因主要是销售单价下滑,引起利润降低。 3、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1996年1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成功地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票1300万股。扣除发行费用,募集资金7631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扩建2800吨/年粘胶长丝项目一期工程即扩建1400吨/年粘胶长丝生产线。 该项目拟引进国际上先进的连续纺设备和工艺,以替代国内陈旧的离心纺生产工艺, 是本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此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于96年8月27 日经江西省计 委赣计工字(1996)38号文批复,项目初步设计已委托有关设计院进行。 (2)充实公司营运资金 至本报告年末,项目资金尚未发生。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 上述资金使用方案符合招股说明书概要披露的投资计划。 四、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权结构 至1996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每股面值1元) 股份类别 期初数 本次变动数 期末数 ①尚未流通股份 其中:国有法人股 3900 3900 公司职工股 130 13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3900 130 4030 ②已流通股份 其中:社会公众股 1170 1170 己流通股份合计 1170 1170 ③股份总数 3900 1300 5200 2、股本变动原因: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公司于1996年1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票1300万股(其中:公司职工股130万股)。 3、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996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九化纤 39000000 75.00 2 罗杰志 80000 0.1538 3 王艳秋 70000 0.1346 4 梁 况 65500 0.1260 5 彭学如 50850 0.0978 6 何 明 50000 0.0962 7 广东龙马 45700 0.0879 8 缺少资料 45400 0.0873 9 张锡清 40000 0.0769 10 黄 志 40000 0.0769 4、年末股东总数 截止1996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总数:12914人,其中:①法人股东(九化纤):1人; ②社会公众股东:11728人;③公司职工股东:1185人(含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14人)。 5、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 名 职 务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张棠华 董事长 0 1200 王宝栋 副董事长 0 1000 石经强 副董事长 0 1000 孙永宁 董事 0 800 曾楼根 董事 0 800 侯克俭 董事 0 800 聂鉴新 董事兼总经理 0 800 鲍明达 监事会主席 0 1000 林传洲 监事 0 800 张育林 监事 0 800 何振国 监事 0 800 杨又余 监事 0 800 燕君平 常务副总经理 0 800 喻铨衡 董事会秘书 0 800 合 计 12200 本报告期内上述人员持股变化系认购公司新发行的股票所致。 五、重要事项 (一)、本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说明: 1、1996年11月30日, 本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在九江化学纤维厂召开, 股东及股东委托人共968人出席大会,代表公司股份总数的77.8%,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①审议通过了公司筹委会主任张棠华先生代表公司筹委会所作的关于本公司筹建工 作的报告。 ②通过了成立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 ③审议通过了本公司章程。 ④选举产生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⑤选举产生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⑥审议通过了本公司社会公众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的决议。 ⑦审议通过了聘请江西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常年财务审计机构的决议。 2、1996年11月30日下午3:00,在九江化学纤维厂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张棠华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王宝栋、石经强为副董事长;聘任聂鉴新为总 经理。 上述决议公告刊登在96年12月6日的《证券时报》上。 (二)、重大事件简介 1996年11月13日,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筹)招役说明书概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江西日报》和《九江日报》。 1996年11月18日,“九江化纤”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 1996年11月30日,本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在九江化学纤维厂召开。 1996年12月10日,“九江化纤”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三)、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财务报告 (一)、本公司九六年财务报告经江西会计师事务所丁莉、李文智两位注册会计师审 计,并已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赣会师股审字(97)第03号。 (二)、财务报表(附后) 资产负债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 (三)、财务报告附注 1.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公司原为江西省直属国有工业企业, 经政府批准以国家大型二档企 业九江化学纤维厂为独家发起人,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后,执行《股 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以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帐本位市:人民币。 (4)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依据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原则,按照历史成本计价, 采用 借贷复式记帐方法。 (5)坏帐准备:按应收帐款期未余额的3%计提。 (6)存贷计价方法:各类原材料的购入与入库按计划成本计价,领用、 发出肘调整 为实际成本;在产品按实际成本计价;产成品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先进 先出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时一次摊销。 (7)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计价标准为单位价值在2000 元 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固定资产折旧、预留3%残值后,来用直线法计算;固定 资产的分类及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残值牢 房屋及建筑物 20-35 2.8-5.0% 3% 专用设备 17-18 5.3-5.7% 3% 通用设备 8-18 5.3-12% 3% 运输设备 10 9.7% 3% (8)递延资产及其摊销:公司的递延资产按各项目的受益期平均摊销。 (9)税项:公司产品销售适用增值税,销顶税率为17%; 城市维护建筑税和教育费 附加分别按应纳增值税额的7%和3%计征;所得税,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字 (1996)99号文《关于给予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所得税优惠批复》,从1996年度下 半年起先按33%税率征收,然后由财政返还18%,实际税负为15%。 (10)利润分配:根据公司董事会预案,从净利润中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和 5% 的法定公益金后剩余部份为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2.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1)货币资金: 71,554,019.03 a.现金:1106.45 6.银行存款:71,552,912.58 货币资金比上年末增长62.5倍,主要原因是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2)应收帐款:9,336,227.25 帐 龄 户 数 金 额 一年以内 16 1,910,849.09 一至二年 3 7,425,378.16 应收帐款比上年末增长2.3倍,主要原因是: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 对有 信誉的客户实行分期付款的政策。 (3)预付贷款:43,386,760.67 a.九江化学纤维厂:43,386,760.67 预付贷款比上年末增长4.53倍,主要原因是公司购贷资金的增加。 (4)待摊费用:1,253,505.80 a.期初存贷抵扣进项税金 1,252,971.80 b.97年度报刊杂志款 534.00 (5)其他应收款:2,560,285.02 帐 款 户 数 金 额 一年以内 3 2,554,990.49 一年至二年 2 5,294.53 其他应收款比上年末增长246.51%,主要原因是公司应向国泰证券有限公司收入" 九 江化纤"锁定资金利息款项. (6)存货:13,893,951.69 a.原材料 1,480,162.80 b.低值易耗品 68,480.00 c.在产品 2,116,423.07 d.库存商品 10,228,885.82 存贷比上年末减少48.28%,主要原因是库存原材料的减少。 (7)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188,706.50 公司年终对库存商品进行清点,盘盈粘胶人造丝价值为188706.50元。 (8)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一)固定资产原价 类 别 期初价值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7,699,667.70 2,895,122.59 125,198.298 60,469,592.00 日用设备 9,277,7Z8.07 918,928,94 ─ 10,196,657.01 专用设备 129,467,238.35 16,066,350.05 ─ 145,533,588.40 运输设备 430,778.00 ─ 14,771.00 416,000.00 合 计 196,875,412.12 19,880,401.58 139,976.29 216,615,837.41 (二)累计折旧 类 别 期初价值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3,128,390.46 2,160,129.13 1,203,094.26 14,081,425.33 通用设备 3,090,291.74 953,214.98 ─ 4,043,506.72 专用设备 49,665,214.16 10,886,153.57 ─ 70,551,367.73 运输设备 159,350.38 41,068.70 50,178.12 150,240.96 合 计 66,043,246.74 24,040,566.38 1,253,272.38 88,830,540.74 (9)递延资产:186102.50 项 目 原 值 已摊余额 期末余额 剩余摊捎年限 开办费 186102.50 ─ 186102.50 5 凹短期借款:25,000,000.00 贷款单位 借款日 还款日 币种 年利率 金 额 借款条件 中国建设 96.1.15 97.1.15 人民币 14.472% 5,000,000.00 设备 银行九江 96.12.25 97.12.25人民币 11.088% 20,000,000.00 抵押 分行营业部 合 计 25,000,000.00 (11)应付帐款:138568.52 a.九江化学纤维厂运输公司(汽运费)138,568.52 (12)预收贷款:1,441,918.26 其中: 主要单位 金 额 来来国际(香港)公司 259,420.26 吴江市平望轻纺工业公司 10,071.64 江西丝绸厂劳动服务公司 11,401.85 江西省化工进出口公司 302,220.89 齐贤徐家灶绸厂 100,568.52 江苏丹阳四丝厂 1,589.82 建融信用社金环营业部 280,000.00 广东丝绸厂贸发公司 150,000.00 广东潮洲市制线总厂 24,316.76 广东公元锦花贸易公司 38,492.30 上家一针制衣厂 2,066.50 杭州市利达公司 116,873.53 广东大樟制线厂 28,663.22 江苏琼花丝绒厂 5,102.30 南昌化纤厂 104,601.76 预收货款比上年增长5.7倍,主要原因是公司采取对新客户预收贷款的政策。 (13)未交税金: 5,896,047.95 a.应交增值税 3,428,495.08 b.应交城市维护建筑税 138,441.10 c.应交所得税 2,329,211.77 (14)其他未交款: 11,606.94 a.应交防洪保安资金 11,606.94 (15)预提费用: 2,795,214.07 a.电费 1,346,890.40 b.租赁费 95,050.00 b.土地使用费 78,600.00 d.利息支出 1,274,673.67 预提费用较上年增长1.5倍,主要原因是公司预堤了1996年12 月份电费和应支付九 江化学纤维厂管线租赁费、土地使用费。 (16)长期借款:91,292,056.77 贷款单位 借款日 还款日 年利率 币种 金 额 借款条件 82.12.10 2002.12.10 15.30% 人民币 54,000,000.00 中国 91.9.20 2001.9.20 15.30% 人民币 6,760,000.00 江西省 建设 纺织工 银行 91.10.3 2001.10.3 15.30% 人民币 2,000,000.00 业总公 九江 司担保 分行 91.5.31 2004.5.1 15.30% 人民币 2,000,000.00 营业部 92.12.30 20002.12.30 15.30% 人民币 4,000,000.00 96年6月30日前欠息余额 4,532,056.77 合 计 91,292,056.77 (17)股本:52,000,000.00 项 目 期初数 期末数 1.国有法人股 11,000,000 39,000,000 2.内部职工股 1,300,000 其中:高管人员持股 12,200 3.社会公众股 11,700,000 合 计 11,000,000 52,000,000 (1)国有法人股期末较期初增加,系由九江化学纤维厂以评估确认的国有净资产59 ,986,899.71元(包括原股本11,000,000元、资本公积33,711,831.96元、盈利公积7, 798,867元、资产评估增值7,476,200.75)按65.01%的折股比例所致. (2)社会公众股(含内部职工股)股末较期初增加,是经批准获得13,000,000元A 股发 行额度. (18)资本公积:84,308,984.62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初数 期未数 1-6月 7-12月 1-6月 7-12月 33,711,831.96 7,476,200.75 63,322,084.91 20,201,133 ─ 84,308,984.62 资本公积金本年增加70,798,285.66元,其中:A.评估增值7,476,200.75元;B.募集 股本溢价63,310,00元(已扣除发行费用500万元);C.有效申购“九江化纤" 股票冻 结资金利息收入12084.91元;本年减少20,201,133元,系由九江化学纤维厂以评估 确认的净资产59,986,899.71元按65.01%折股所致。 (19)盈余公积:1,013,865.86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项 目 期初数 期末数 1-6月 7-12月 1-6月 7-12月 法定盈余公积金4,377,268.56 821,976.12 675,910.57 5,199,244.68 ─ 675,910.57 公益金 2,188,634.26 410,988.06 337,955.29 2,599,622.32 ─ 337,955.29 合计 6,565,902.82 1.232.964.18 1.013.865.86 7.798.867.00 ─ 1,013,865.86 盈余本年增加2,246,830.04元,是从公司税后利润提取的10%法定盈余公积金,5 % 公益金,本年减少7798867元,是6月30日前原帐面余额折股所致. (20)未分配利润:5,745,239.86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初数 期末数 1-6月 7-12月 1-6月 7-12月 6,986,797.04 5,745,239.86 6,986,797.04 ─ 5,745,239.86 未分配利润本年增加12,732,036.90元,是公司199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本 年减少数为1996年6月30日前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已分配给发起人九江化学纤维 厂;根据1997年4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研究决定,96年度暂不分配股 利,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1)主营业务收入:169,474,028.78 a.粘胶人造丝 169,474,028.78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5.37% (22)财务费用:12,755,040.30 a.利息净支出:12,751,374.80 其中:利息收入3,297,419.4 b.手续费: 3,665.50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3297419.42元①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95,518. 88元;②公司应收取九江化学纤维厂资金占用费3,201,900.59元; (23)其他业务利润:1,223,575.01 a.废丝收入 285,096.65 b.水芒硝收入 36,977.69 c.出售材料收入 18,708.80 d.废旧物资收入 882,791.87 (24)营业外收入: 2,529,906.43 a.申购无效投资者其资金在 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 2,385,310.08 b.退税收入 129,010.85 c.其他 15,585.50 根据财政部财工字(96)第434号文件精神规定,无效申购冻结资金利息2385310. 08 元一次记入“营业外收入”。 (25)营业外支出: 169,474.03 a.防洪保安资金 169,474.03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发(95)第63号文《江西省征集防洪保安资金在行规定》, 按营业收入1‰征收的防洪保安资金计入“营业外支出”。 (26)所得税 根据赣府字(96)第99号文件精神,我公司所得税按33%征收,由省级财政返还18%, 有关会计科目处理方法已经江西省财政厅赣财工字(97)第28号文件批准同意。 (四)、在会计报表截止日和审计报告日之间未发生足 以影响报告期或报告期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期后事项。 七、其它事项 1997年4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税后利润分配预案:经江西会计师事务所赣会师股审字(97)第03号审计报告审计, 本公司1996年实现利润总额2235.65万元,按33%缴纳所得税后净利润1497.89万元。 提取10%法定公积金、5%法定公益金,合计224.68万元。 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273.21万元。根据《招股说明书》规定的股利分配原则,上半年利润698.68 万元 由发起人所有,公司新老股东享有7-12月净利润574.53万元。经董事会研究决定, 96年暂不分配股利,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另:截止1996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资本公积金 8413 万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以总股本5200 万股为基数 , 动用资本公积金 2600万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剩余5831万元资本公积金转入下一年度. 上述预案尚需199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证券部分批准方能实施.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