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药业:独立董事对公司违规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0-08-28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违规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
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严格遵循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 [2003]5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建立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制度
和防止违规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
截至报告期末(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其他关
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和其他违规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担保,有效保障了广大股东
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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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对公司违规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 、
王跃生 杨 峰 郭亚雄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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