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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仁和药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11-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本保荐机构”)为仁
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
仁和药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5 号)核准,仁和药业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完
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发行数量 161,598,15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16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833,846,495.2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957,389.86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22,899,105.4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65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请见仁和药业于 2020 年 11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83,384.6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计划用于投资以下募投项目:



                                      1
序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金额(万元)

1    仁和翔鹤工业大麻综合利用产业项目               38,816.35           27,910.65

2    中药经典名方产业升级技改项目                   36,235.02           18,855.00

3    仁和智慧医药物流园项目                         25,529.63           22,974.00

4    仁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645.92           13,645.00

                  合计                             116,226.92           83,384.65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
总额,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项目
的实际需求,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
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
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
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品种:公司(含子公司)拟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
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
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额度及期限:公司(含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内、上述期限内可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
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4、实施方式: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确金
额、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相关事宜。

     5、信息披露: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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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
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
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核实。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
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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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也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适度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六、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发表明确同意
的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有关募
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荐机
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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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懿                               王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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