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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仁和药业:公司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已取消)2021-04-23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1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聘
期为一年。年度审计费用(含内部控制审计)为 138 万元。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拟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
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
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 本信息
    机 构名称 :大华 会计师 事务所 (特殊 普通合伙 )
    成 立日期 :2012 年 2 月 9 日成 立(由 大华会计 师事务 所有限 公司转 制
为 特殊普 通合伙 企业)
    组 织形式 :特殊 普通合 伙
    注 册地址 :北京 市海淀 区西四 环中 路 16 号院 7 号 楼 1101
    首 席合伙 人:梁 春
    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 伙人数 量: 232 人
    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 会计师 人数: 1647 人, 其中: 签署过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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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 服务业 务审计 报告的 注册会 计师人 数: 821 人
       2019 年 度业务 总收入 :199,035.34 万元
       2019 年 度审计 业务收 入: 173,240.61 万 元
       2019 年 度证券 业务收 入: 73,425.81 万元
       2019 年 度上市 公司审 计客户 家数: 319
       主 要行业: 制造 业、信息 传输、软 件和信 息技术服 务业、批 发和零 售
业 、房地 产业、 建筑业
       2019 年 度上市 公司年 报审计 收费总 额: 2.97 亿元
       本 公司同 行业上 市公司 审计客 户家数 :22 家
       2、投 资者保 护能力 。
       职 业风险 基金 2019 年度年 末数: 266.73 万元
       职 业责任 保险累 计赔偿 限额: 70,000 万元
       职 业风险 基金计 提或职 业保险 购买符 合相关规 定。
       近 三年因 在执业 行为相 关民事 诉讼中 承担民事 责任的 情况: 无
       3、诚 信记录 。
       大 华会计 师事务 所近三 年因执 业行为 受到刑事 处 罚 0 次、 行政处 罚 2
次 、监督 管理措 施 21 次、自律监 管措 施 3 次和纪 律处 分 0 次。42 名 从业人
员 近三年 因执业 行为受 到刑事 处罚 0 次 、行政 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 施 21
次 和自律 监管措 施 3 次 。
       (二) 项目信 息
       1、基 本信息
       项 目合伙 人:姓名 丁莉, 1994 年 7 月成 为注册 会计师, 1996 年 7 月 开
始 从事上 市公司 审计, 1999 年 开始在 大华所执 业,2018 年 1 月开始 为本公
司 提供审 计服务 ;近三 年签署 上市公 司审计报 告情 况 11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 名刘 荣萍,1996 年 5 月成为 注册会 计师,2000 年 3
月 开始从 事上市 公司审 计,1999 年 9 月开始在 大华所 执业, 2021 年 3 月开
始 为本公 司提供 审计服 务;近 三年签 署上市公 司审计 报告 1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海成,2002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0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
次。
       2、诚 信记录
       项 目 合 伙人 、 签字 注 册会 计 师、 项 目质 量 控制 复 核人 近 三年 未 因执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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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 为 受 到刑 事 处罚 ,受 到 证监 会 及其 派 出机 构 、行 业 主管 部门 等 的行 政处
罚 、 监 督管 理 措施 ,受 到 证券 交 易所 、 行业 协 会等 自 律组 织的 自 律监 管措
施 、纪律 处分。
     3、独 立性
     大 华会计 师事务 所(特殊 普通合 伙)及项 目合伙 人、签字 注册会 计师 、
项 目质量 控制复 核人能 够在执 行本项 目审计工 作时保 持独立 性。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与大 华 会计师 事务所 (特 殊普通 合伙) 相
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对大华会 计师事 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在相
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
同意将续聘大 华会计 师事务 所(特 殊普通 合伙) 的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大华 会计师 事务所(特
殊 普通 合伙 ) 的执业资格、执业质量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且具备足
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大华 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
普 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
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提交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3、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
聘期为一年。年度审计费用(含内部控制审计)为 138 万元。
    独立董事对以上两个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 2020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过程
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
项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审计中介机构。我们同意 2021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此议案董事会
通过后还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为公司提
供了多年优质的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业务较为熟悉,业务水平较高,能够满足
公司内控审计的需要,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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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拟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4、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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