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药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1-08-11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4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0-20,000
万元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
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12.00 元/股(含),预计回购数量 833.33 万股-1,666.66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60%-1.19%),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和 7 月 30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号)、《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40
号)。本次回购相关事项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
司公告。
截止 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于 2021
年 8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2 号);公司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1 年 7 月 30 日至 2021 年 8 月 9 日,通过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380,000 股,占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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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的 1.4558%,最高成交价为 10.0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35 元/股,成交
总额 199,638,083.7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回购
方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实际
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按
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本次股份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630,505.2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为 507,289.61 万元,流动资产为 383,346.23 万元。本次回购资金
总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17%、3.94%和 5.21%。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股
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
债务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
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预计回购股份变动情况
按 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如已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届时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预计如下(不考虑其
他可能引起股本结构变动的因素)。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7,946,931 4.1392% 78,326,931 5.595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41,991,303 95.8608% 1,321,611,303 94.4050%
三、股份总数 1,399,938,234 100.00% 1,399,938,234 100.00%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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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
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3)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计划实施中,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7 月 30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12,381,700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
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
计成交量的 25%(53,095,425 股)。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
收盘前半小时内;(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股票
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1、根据《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暂存放于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
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2、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在适宜的时机推行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
划,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实施方案未能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经审议批准但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将回购
股份全部授出,其未被授出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3、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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