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0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提案 2、3、4 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别进 行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1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1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998 号绿地中 央广场 B 区元创国际 1810 会议室 3、召集人: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梅强先生 5、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15 日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 权。 7、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46 人,代表股份 653,308,525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6.6670%。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数 403,503,708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2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数 249,804,8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4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2 人,代表股份 250,746,56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7.91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941,74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249,804,81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8440%。 3、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4、公司聘请的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委派刘卫东、邹津律师对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鉴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 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审议《 关 于 使 用 部 分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进 行 现 金 管 理 的 议 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分类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全体股东表决 653,248,525 99.9908 60,000 0.0092 0 0 结果 中小投资者表 250,686,564 99.9761 60,000 0.0239 0 0 决结果 表决结果: 该提案通过。 提案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议案 议所有股 中小股东表决 议中小股 是否 议案名称 总得票数(股) 序号 东所持表 之得票数(股) 东所持表 当选 决权比例 决权比例 2.01 《关于选举杨 潇先生为公 653,284,053 99.9963% 250,722,092 99.9902% 是 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2.02 《关于选举肖正连女士为公 653,279,046 99.9955% 250,717,085 99.9882% 是 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2.03 《关于选举张 威先生为公 653,279,045 99.9955% 250,717,084 99.9882% 是 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2.04 《关于选举彭秋林先生为公 653,279,046 99.9955% 250,717,085 99.9882% 是 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2.05 《关于选举姜 锋先生为公 653,279,045 99.9955% 250,717,084 99.9882% 是 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2.06 《关于选举张自强先生为公 653,279,046 99.9955% 250,717,085 99.9882% 是 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提案 3: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议案 议所有股 中小股东表决 议中小股 是否 议案名称 总得票数(股) 序号 东所持表 之得票数(股) 东所持表 当选 决权比例 决权比例 3.01 选举王跃生先生为公司第九 653,284,050 99.9963% 250,722,089 99.9902%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涂书田先生为公司第九 653,279,045 99.9955% 250,717,084 99.9882%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郭亚雄先生为公司第九 653,279,045 99.9955% 250,717,084 99.9882% 是 3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 4: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 议案 议所有股 中小股东表决 议中小股 是否 议案名称 总得票数(股) 序号 东所持表 之得票数(股) 东所持表 当选 决权比例 决权比例 4.01 选举罗晚秋女士为公司第九 653,284,049 99.9963% 250,722,088 99.9902% 是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季冬凌女士为公司第九 592,463,231 90.6866% 189,901,270 75.7343% 是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3 选举康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九 592,463,231 90.6866% 189,901,270 75.7343% 是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卫东、邹津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