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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钨: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3-10-22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ST 中钨              公告编号:2013-48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焦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航声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381,633,198.95             370,167,282.99                         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77,780,257.07             281,872,414.85                        -1.45%
净资产(元)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比上年          年初至
                              本报告期                                                   比上年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报告期末
                                                                                             (%)
营业收入(元)               291,697,467.21               23.26% 1,076,090,551.57                 11.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210,353.94           -72.28%         -4,092,157.78                -87.9%
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6,784,262.09           -73.91%         -3,517,031.33               -90.77%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1,902,317.25               -83.57%
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72.28%                    -0.02             -87.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72.28%                    -0.02             -8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6%               5.77%            -1.46%                 9.2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     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97,126.37
(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8,000.08

 合计                                                              -575,126.4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

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3,9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例(%)                            股份状态    数量
                                                                       数量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
                   国有法人                 35.28%    78,523,930 78,523,930
  有限公司
  海南金元投资控股
                   国有法人                  2.18%     4,850,000            0
  有限公司
  陈超                 境内自然人            0.81%     1,806,814            0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
                   国有法人                  0.77%     1,711,125            0
  集团有限公司
  周伟雄               境内自然人            0.72%     1,600,800            0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
                   国有法人                  0.69%     1,535,000            0
  进出口有限公司
  谢东红               境内自然人            0.69%     1,532,200            0
  王有华               境内自然人            0.47%     1,051,886            0
  周泰成               境内自然人            0.46%     1,030,000            0
  曾庆华               境内自然人            0.46%     1,019,9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海南金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8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850,000
  陈超                                                           1,806,814 人民币普通股   1,806,814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1,711,125 人民币普通股    1,711,125
  周伟雄                                                         1,600,800 人民币普通股   1,600,800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                                 1,53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35,000
  谢东红                                                         1,532,200 人民币普通股   1,532,200
  王有华                                                         1,051,886 人民币普通股   1,051,886
周泰成                                                 1,0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30,000
曾庆华                                                 1,019,900 人民币普通股   1,019,900
中国农业银行-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
                                                         931,909 人民币普通股    931,909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中广东广晟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广东广晟
                                     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未知其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
                                     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无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3年9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南有色

 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湖南有色金属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有色股份”)发行304,560,033股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101,520,01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报告期内公司办理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相关事宜。截至目前,购买资产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硬公司”)

 100%的股权、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硬公司”)80%的股权已经完成过户

 手续。湖南有色股份不再持有株硬公司和自硬公司股份,公司持有株硬公司100%的股权、自

 硬公司80%的股权。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

 手续,向深交所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

      目前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正在进行对后续资产注入的研究和论证。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向湖南有色股份发行股份购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发行股份购买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获中 2013 年 09 月 07 日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国证监会审核批准                                        委员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44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完成购买资产过户手续              2013 年 10 月 11 日
                                                         购买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3-46


 二、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1、在作为中钨高新的控股股东期间,为避免本公
              湖南有色 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钨高新的潜在同业竞
资产重组时                                                               2012 年
              金属股份 争,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在现有业务以外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所作承诺                                                                 06 月 27 日
              有限公司 新增与中钨高新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形成竞
                         争的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

                                                                                                             5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中钨高新及
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形成竞争的业务。

2、在作为中钨高新的控股股东期间,如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
商业机会与中钨高新主营业务形成竞争,则本公
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将立即通知中钨高新,在
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在同等条件下尽最大努力将
该商业机会给予中钨高新优先选择权。

3、保持中钨高新人员独立。本公司承诺与本次交
易完成后的中钨高新保持独立,中钨高新的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不会在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
的职务。中钨高新的财务人员不会在股东单位兼
职。

4、保持中钨高新资产独立完整。保持中钨高新具
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保持中钨高新不存在资金、
资产被本公司违规占用的情形。保持中钨高新的
住所独立于股东。

5、保持中钨高新的财务独立。保持中钨高新建立
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保持中
钨高新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保持中
钨高新的财务人员不在股东单位兼职。保持中钨
高新能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中钨高
新的资金使用。

6、保持中钨高新的机构独立。保证中钨高新拥有
独立、完成的组织机构,不与本公司的机构存在
混同或者合署办公的情形。

7、保持中钨高新的业务独立。本公司承诺与本次
交易完成后的中钨高新保持业务独立,不存在实
质性同业竞争或显示公平的关联交易。




                                                                              6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在作为中钨高新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为避免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钨高新的潜在同
                        业竞争,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在现有业务
                        以外新增与中钨高新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形
                        成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
                        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中钨
             中国五矿                                                 2012 年
                        高新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形成竞争的业务。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集团公司                                                 06 月 27 日
                        2、在作为中钨高新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
                        何商业机会与.中钨高新主营业务形成竞争,则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将立即通知中钨高新,
                        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在同等条件下尽最大努力
                        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中钨高新优先选择权。

                        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上市
                        公司决定正式发行,且特定投资者最终认购股份
                        数量超过中国证监会实际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的
                                                                                    自认购
                        百分之四十,但未达到全部核准数量的,就最终
             中国五矿                                                 2012 年       股份登记
                        认购股份与实际核准发行股份的差额,五矿集团                              未到履行期
             集团公司                                                 09 月 05 日 至名下起
                        将通过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关联企业以现金方式
                                                                                    36 个月内
                        全额认购,认购价格与其他投资者认购价格一致,
                        且上述认购股份自登记至五矿集团(或下属关联
                        企业)名下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在未来三年内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使中钨高新形
其他对公司
             中国五矿 成集钨矿山、钨冶炼、钨粉末、硬质合金及深加 2012 年            2015 年
中小股东                                                                                        正在履行
             集团公司 工的完整钨产业链,将中钨高新打造成为五矿集 12 月 27 日 12 月 27 日
所作承诺
                        团钨及硬质合金的强势企业。

承诺是否
             是
及时履行




                                                                                                           7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对象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类型

 2013 年 07 月 23 日    公司      书面问询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重组方案递交及审核情况


 2013 年 08 月 16 日    公司      书面问询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重组方案的审批情况


 2013 年 08 月 29 日    公司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重组方案的实施状况


 2013 年 09 月 04 日    公司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重组方案的实施状况


 2013 年 09 月 11 日    公司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重组方案的实施状况

                                                                       公司重组方案的实施状况及后
 2013 年 09 月 26 日    公司      实地调研     机构     证券服务机构
                                                                       续募投计划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