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12-23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4-68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201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 年 7 月 1 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陆续修订和发
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以
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
述七项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将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
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
资,由“长期股权投资”调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
用追溯调整法。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财务报表的影响为调增 “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8,093,297.87 元,调减“长期股权投资”8,093,297.87 元;对期初财
务报表的影响为追溯调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年初数 8,093,297.87 元,调减
“长期股权投资”年初数 8,093,297.87 元。
2、除前述之外,其他会计政策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并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公司依据 2014 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发的七项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
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