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2014年度业绩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2015-04-01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5-2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
2014 年度业绩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湖
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3]1158 号)核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钨高
新”、“上市公司”)向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304,560,033 股股份(发
行价格为 9.02 元/股)收购其持有的株洲硬质合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株硬
公司”)100%股权和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硬公司”)80%
股权。
本公司作为中钨高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依据《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的规定,现就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 2014
年度业绩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盈利预测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13]005037
号《盈利预测审核告》,本次交易中钨高新 201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预测为 25,759.83 万元。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株硬公司 100%股权和自硬公司 80%股权。根据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13]005036 号《盈利预测
审核报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201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测为
24,929.80 万元。
二、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 2014 年度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5]2977-4 号
《2014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钨高新 2014 年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01.02 万元;标的资产 2014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639.13 万元,未能完成盈利预测数。
三、独立财务顾问对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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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4年度盈利预测未能实现的原因
1、宏观经济依然处在深度调整,行业大环境未有起色
2014 年国内外经济持续低迷,市场价格下滑,销售收入减少,而劳动力成
本、安全环保成本、融资成本增加,导致钨及硬质合金行业相关企业利润整体出
现大幅下滑。据中国钨业协会统计数据,2014 年主要硬质合金企业利润同比下
滑 35.98%。受宏观经济及行业大势影响,上市公司 2014 年度利润总额 10,440.55
万元,相比 2013 年度利润总额下滑 53.16%。
2、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利润下滑幅度大
随着国内国际企业加大硬质合金行业的投入,整体产能扩大,使得行业整体
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产品的竞争越发激烈,主导产品毛利出现不同程度下降,
部分产品毛利出现负值,利润下滑严重。
3、原料价格持续下滑,挤压利润空间
2014年硬质合金主要原料钨精矿价格处于下降趋势,行业持续处于消化原
料价格下跌的过程中,形成上游价格下跌,原料成本相对较高;下游产品需求不
旺,价格下跌,双重挤压利润的局面。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中钨高新 201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之
前上市公司管理层所做的盈利预测的数额的主要原因是:(1)宏观经济深度调
整,行业大环境未有起色;(2)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利润大幅下滑;(3)原料
价格持续下滑,挤压利润空间。
上述因素均为上市公司管理层、相关中介机构事前无法获知且事后无法控制
的事项。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 2014 年度未能实现盈利预测,主要受宏观经济及
行业整体因素影响。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独立财务顾问仍将继续积极履行
持续督导职责,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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