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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钨高新: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5-04-30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5-38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伯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航声

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304,473,854.21 1,533,746,283.13 1,533,746,283.13              -14.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2,259,843.49   -119,791,775.11   -119,791,775.11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86,395,632.35 -125,693,047.46 -125,693,047.46                 不适用
益的净利润(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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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2,052,917.09    -74,078,376.32   -74,078,376.32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09           -0.1906            -0.1906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09           -0.1906            -0.1906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9%          -3.50%             -3.50%                  1.1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8,032,921,427.81 7,818,168,145.83 7,818,168,145.83                    2.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401,039,670.72 3,481,642,051.02 3,481,642,051.02                   -2.3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7,041.7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4,294,626.67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6,618.61

减:所得税影响额                                                                          37,161.2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81,253.48

合计                                                                                   4,135,788.8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

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0,99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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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      持股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性质      比例       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质押            0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0.94%   383,083,963    383,083,963
                                                                                     冻结            0

汇添富基金-工商银行-汇添                                                           质押            0
                               其他     2.04%    12,804,878           0
富-盛世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冻结            0
                                                                                     质押            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1.42%     8,927,137           0
                                                                                     冻结            0

汇添富基金-工商银行-汇添                                                           质押            0
                               其他     1.21%     7,594,235           0
富-盛世 12 号资产管理计划                                                           冻结            0
                                                                                     质押            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其他     1.04%     6,509,722           0
                                                                                     冻结            0
                                                                                     质押            0
周伟雄                       境内自然人 0.83%     5,200,000           0
                                                                                     冻结            0
                                                                                     质押            0
海南金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77%     4,850,000           0
                                                                                     冻结            0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精选增值                                                           质押            0
                               其他     0.52%     3,244,109           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冻结            0
                                                                                     质押            0
陈建                         境内自然人 0.45%     2,800,000           0
                                                                                     冻结            0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核心                                                           质押            0
                               其他     0.35%     2,208,345           0
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冻结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汇添富基金-工商银行-汇添富-盛世 11
                                                 12,804,878          人民币普通股       12,804,878
号资产管理计划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927,137           人民币普通股           8,927,137
汇添富基金-工商银行-汇添富-盛世 12
                                                 7,594,235           人民币普通股           7,594,235
号资产管理计划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6,509,722           人民币普通股           6,509,722
周伟雄                                           5,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200,000
海南金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8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850,000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             3,244,109           人民币普通股           3,244,109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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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
陈建                                            2,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00,000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
                                                2,208,345          人民币普通股       2,208,345
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双利债
                                                2,099,820          人民币普通股       2,099,820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中“汇添富基金-工商银行-汇添富-盛世 11
                                       号资产管理计划”和“汇添富基金-工商银行-汇添富-盛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2 号资产管理计划”属于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中,陈建通过融资融券业务持有公司
情况说明(如有)                       股份数量为 2,80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

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

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为补充生产经营资金,公司增加了长期借款,因此长期借款及货币资金项目分别比期

初增加 78.89%、33.96%。

    2、一季度,公司通过采取“降本增效”系列措施,营业利润、利润总额等指标较上年同期

有所好转。

    3、因为保险支付时点的变化及新准则对职工定义的扩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了 32.3%。一季度公司收回了上年末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余款,同


                                                                                                  4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时公司加大了对固定资产投资的管控,因此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及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大

幅增加。公司从 2014 年二季度起利用募集资金替换了部分金融机构借款,相比上年同期降低

了借款本息的支出。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6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和山特维克公司签订了《项

目合作意向书》,双方通过设立合资公司的方式,在切削刀具领域开展合作。截至本报告期

末,暂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关于签署项目意向合作书的公告》   2014 年 06 月 18 日
                                                             公告编号:2014-41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
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5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事由                                                                  时间                      情况
                      1、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在现有业务以外新增
                  与中钨高新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形成竞争的业务。
                      2、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未来从任何第三方
                  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中钨高新主营业务形成竞争,则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将立即通知中钨高新,在征
         湖南
                  得第三方允诺后,在同等条件下尽最大努力将该商业机 2012 年 作为中钨高        不存在违反
         有色     会给予中钨高新优先选择权。                        06 月  新控股股东
                                                                                             承诺的情况
         股份                                                       27 日  期间
                      3、保持中钨高新人员独立。
                      4、保持中钨高新资产独立完整。
                      5、保持中钨高新的财务独立。
                      6、保持中钨高新的机构独立。
                      7、保持中钨高新的业务独立。
                      1、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在现有业务以外新增
                  与中钨高新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形成竞争的业务。
                      2、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未来从任何第三方 2012 年 作为中钨高
         五矿                                                                                不存在违反
                  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中钨高新主营业务形成竞争,则 06 月   新实际控制
资产重   集团                                                                                承诺的情况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将立即通知中钨高新,在征 27 日    人期间
组时所
                  得第三方允诺后,在同等条件下尽最大努力将该商业机
作承诺
                  会给予中钨高新优先选择权。
                                                                               2013 年
         湖南                                                      2013 年 11 月 14 日
                      本公司本次认购的中钨高新非公开发行股份,自该                           不存在违反
         有色                                                      11 月   至
                  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承诺的情况
         股份                                                      14 日   2016 年
                                                                               11 月 13 日
                      针对截至本次重大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株硬公司、自
                  硬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办证或正在办理权利人更名手续等
                  的房产,湖南有色股份确保在该等房产取得有效、规范             2013 年
                  的权属证书前,株硬公司及其子公司、自硬公司及其子
         湖南                                                       2013 年    9月5日
                  分公司能按照现状使用该等房产。如未来中钨高新在正
         有色                                                       09 月      至            正在履行
                  常经营过程中,因该等房产的权属瑕疵而遭受任何损失,
         股份                                                       05 日      2016 年
                  湖南有色股份将给予中钨高新以足额补偿;如在未来 3
                  年内仍不能完善前述房产的权属,湖南有色股份将以本             9月4日
                  次交易中就该等房产支付对价的等值现金向中钨高新回
                  购该等房产。
其他对                                                                         2012 年       目前五矿集
                      在未来三年内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使中钨高新形成
公司中                                                             2012 年                   团正在进行
         五矿     集钨矿山、钨冶炼、钨粉末、硬质合金及深加工的完整             12 月 27 日至
小股东                                                             12 月                     对后续资产
         集团     钨产业链,将中钨高新打造成为五矿集团钨及硬质合金             2015 年
所作承                                                             27 日                     注入的研究
                  的强势企业。                                                 12 月 26 日 和论证工作
诺


                                                                                                     6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承诺是
否及时    是
履行
未完成
履行的
具体原
          无
因及下
一步计
划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谈论的主要内容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及提供的资料


                                                                        谈论的内容:公司生产
2015 年                                                                 经营情况、五矿承诺事
1 月 01 日至       公司     电话沟通       个人          公众投资者     项的进展情况。
3 月 31 日                                                              未透露或泄露公司未公
                                                                        开信息。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