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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钨高新: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2015-10-13  

						股票代码:000657          股票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5-75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前因实际控制人中国五

矿集团公司正在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于 2015 年 8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

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停牌后每五个交易日均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进

展及继续停牌的公告》。

    截至目前,经与各方讨论和协商,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集团”)

正在筹划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

将五矿集团旗下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等与公司主业相关的资产(以

下简称“标的资产”)注入公司,实现公司上下游产业链进一步完善的目标,但

根据后续进一步尽职调查情况及有关标的资产的合规性等情况,最终交易方案可

能对标的资产范围进行调整。

    目前公司已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等中介机构对相关标的资产进

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因上述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

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 证券简称:

中钨高新,证券代码:000657)自 2015 年 10 月 13 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在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最晚将

在 2015 年 11 月 12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

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恢

复交易,并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 3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承诺在累计不超过 3 个

月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上述期限内若公

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

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

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