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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钨高新:独立董事对公司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申请继续停牌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5-10-27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5-80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申请继续停牌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
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
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15 年 8 月 6 日,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停牌并披露停牌公告,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所筹划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原承诺最晚将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并复牌,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所涉及标的资产较为复杂,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在紧张推进过程
中,交易方案也需进一步完善,为确保工作质量,对广大中小股东负责,预计相
关工作仍需一定时间,无法在原预定时间按期复牌。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避
免造成公司股价波动,公司拟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我们
认为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提议、审核、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会议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签名:潘爱香    苏东波    易丹青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