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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钨高新: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10-27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5-81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5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3:30 时
    (2)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0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11 月 5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 100 号日盛华尔兹大厦 21 楼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
《中国证券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
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79)。

    三、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授
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
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
    时间:2015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00—11:00 时,下午 13:00—16:30 时)
    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 100 号日盛华尔兹大厦 21 楼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7
    2、投票简称:中钨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11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钨投票” “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议案总数。

                                      2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 1.00 元,如下表:



      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议案 1     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1.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
    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0 日 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11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
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
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者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
知。
    3、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 100 号日盛华尔兹大厦 21 楼
         邮编:412000
         电话:0731-22165557   22165587
         传真:0731-22165500
         联系人:贾永军   周丽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4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中钨高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证券账户:                               持股数:



委托人(法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章:                             营业执照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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