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6-02-02
股票代码:000657 股票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6-19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
说 明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
矿集团公司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且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
公司股票 2015 年 8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 号)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沪深 300 指数(代码 000300)、AMAC
有色指数(代码 H30059)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比较,自查比较情况如下:
中钨高新收盘股价 沪深 300 指数收盘 AMAC 有色指数收盘
日期
(元/股) 点位(点) 点位(点)
2015 年 7 月 3 日 15.25 3885.92 2570.04
2015 年 8 月 5 日 16.01 3866.90 2496.18
累计涨跌幅 4.98% -0.49% -2.87%
综上,公司股价在上述期间内涨幅为 4.98%,扣除沪深 300 指数下跌 0.49%
的因素后,累计涨幅为 5.47%;扣除 AMAC 有色指数下跌 2.87%的因素后,累计涨
幅为 7.85%。剔除大盘因素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
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