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相关事项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2016-02-02
股票代码:000657 股票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6-25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相关事项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 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
〔2015〕31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作为上市公司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本人谨此对公司及其股东作
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以上,特此承诺。
承诺人:
董 事: 李福利、杨伯华、颜四清、文跃华、盛忠杰、冯宝生、
潘爱香、苏东波、易丹青
高级管理人员:文跃华、欧小龙、张炜、徐尚志、李俊利
风险提示:上述承诺不代表公司为未达到的承诺进行补偿。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