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2016-02-25
股票代码:000657 股票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6-31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2 月 25 日
(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
团公司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
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中钨高新,股票代
码:000657)自2015年8月6日开市起停牌,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49);2015年10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75号);2015年11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
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89);2016年1月25日公
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5)。在公司股
票停牌期间,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
进展公告,相关公告均已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016年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预案》、《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与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2月2日在《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和《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文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
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
业务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 号)》等文件规定,公司在
直通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6年2月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 重组问询函【2016】第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迅速组织各中介机构进行仔细研究,对相关问题进行逐
项落实,并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及修订,有关回复
及公告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文件。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中钨高新,股票代码:
000657)将于 2016年 2月25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复牌后,公司及各有关
方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并经国
务院国资委批准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上述
核准及最终取得核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报刊和网站公告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