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6-02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6-69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6 年 6 月 17 日下午 15:30 时
2、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17日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6 月 13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 290 号五矿有色大厦 12 楼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候选
人及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6-67)。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在表决此议案时采取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
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账
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
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时间:2016 年 6 月 15 日(上午 9:00—11:00 时,下午 13:00—16:30
时)
地点:湖南长沙天心区劳动西路 290 号五矿有色大厦 12 楼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附件 2。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湖南长沙天心区劳动西路 290 号五矿有色大厦 12 楼公司证券
部
邮编:410015
电话:0731-85392422 85392435
传真:0731-85392432
联系人:周丽萍 李俊利
六、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 公司章程。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
附件 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中钨高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证券账户: 持股数:
委托人(法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章: 营业执照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7
2、投票简称:中钨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编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码
议案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议案 1 中子议案① 选举李仲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1
议案 1 中子议案② 选举宗庆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2
议案 1 中子议案③ 选举徐忠芬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3
议案 1 中子议案④ 选举张树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4
议案 1 中子议案⑤ 选举薛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5
议案 1 中子议案⑥ 选举谢康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6
(2)填报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请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
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
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本议案有 6 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6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