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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钨高新: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价格调整方案2016-07-29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6-82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价格调整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重组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可以明

确,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前,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发生重

大变化的,董事会可以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前款规定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应当明确、具体、可操作,详细说明是否相应

调整拟购买资产的定价、发行股份数量及其理由,在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时充分

披露,并按照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董事会按照已经设

定的方案调整发行价格的,上市公司无需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向中国证

监会重新提出申请。

    (1)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标的资

产交易价格不进行调整。

    (2)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价格调整方案。

    (3)可调价期间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前。
    (4)触发条件

    可调价期间内,AMAC 有色指数(H30059)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较中钨高新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

日即 2015 年 8 月 5 日收盘点数(即 2,496.18 点)跌幅超过 10%;

    或者,可调价期间内,中钨高新(000657)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20 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 10 个交易日较中钨高新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5

年 8 月 5 日收盘股价(16.01 元/股)跌幅超过 20%。

    (5)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可调价期间内,满足“(4)触发条件”的首个交易日后,中钨高新可在 2

个月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若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满足且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发

行价格进行调整,则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发行价格调整为审议调

价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中钨高新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