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协议之补充协议2016-09-12
股票代码:000657 股票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6-12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协议之补充协议
甲 方: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 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有色资产经
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禾润利拓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与乙方已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协议》,现根据国务院国资
委关于本次重组的评估备案结果,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协议》有关事项补充
如下:
一、 各方同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协议》3.2 条修订为:
3.2 甲、乙双方同意,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
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钨高新拟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所涉及的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125-01 号)、《中钨高新拟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项目所涉及的湖南有色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125-02 号)、《中钨高新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所涉
及的湖南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
(2016)第 1125-03 号)、《中钨高新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所涉及的南昌硬质合
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125-04
号)、《中钨高新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所涉及的 HPTec GmbH 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125-05 号)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
估值为基础确定,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标
的资产的净资产评估价值合计为 299,133.99 万元。据此,经甲、乙双方同意,
本次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299,133.99 万元。”
二、 各方同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协议》第 4.1.5 条修订为:
4.1.5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根据以下原则确定:根据甲、乙双方确定
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交易价格以及发行价格计算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为 299,133.99 万元,按照上述计算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预计为
21,755.20 万股,其中向各乙方发行的股份数如下所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
为准):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 交易价格(万元) 发行股数(股)
新田岭公司 100%股权 45,140.99 32,829,811
1 湖南有色有限
柿竹园公司 97.36%股权 200,540.76 145,847,822
2 禾润利拓 柿竹园公司 2.64%股权 5,437.83 3,954,789
南硬公司 71.22%股权 12,240.15 8,901,930
3 五矿有色股份
HPTEC 集团 100%股权 13,209.64 9,607,011
4 湖南有色资管 瑶岗仙公司 50.02%股权 22,564.62 16,410,631
合计 299,133.99 217,551,994
三、 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成立,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协议》同
时生效。本补充协议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协议》如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
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