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关于提交延期回复反馈意见申请的公告2017-01-10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7-01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交延期回复反馈意见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249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提出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在 30 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
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需要反馈的材料进行了积极的准
备,对反馈意见的具体事项进行了逐项落实。目前,反馈意见答复工作已取得较
大进展,但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核查与落实,同时由于申请文件中部分财务数据
过期,标的公司需进行补充审计、评估,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向中
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为切实稳妥地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经与
相关中介机构审慎协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提交重大资产重
组申请材料反馈意见书面回复的申请》,申请延期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待反馈
意见涉及的回复材料补充完善后,公司将及时依法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向中国证
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宜
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