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04-29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7-30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已
有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我们对公司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
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株洲
硬质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部)、株洲钻石切削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洲精
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株洲硬质合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自贡硬质合金进出口
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7.57%,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85.95%。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1)组织架构;2)发展战略;3)人
力资源;4)社会责任;5)企业文化;6)营运资金;7)采购业务;8)资产管
理;9)销售业务;10)筹资活动;11)长期股权投资;12)财务报告;13)全
面预算;14)合同管理;15)研究开发;16)信息系统。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
控制涵盖了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原料市场价格变化无常,企业对市场行情的预估更难把控,
同时,产品市场需求压力大。
控制措施:加大对原料市场的分析力度,科学研判原料价格走势,同时,条
件具备时延深产业链,切实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质降本,
开拓市场双管齐下,对内苦练内功,进一步降低成本费用,对外积极巩固开拓市
场。
2、行业风险: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各方面的监管在深度和广度上不断加强;
产业组织结构不合理,市场集中度低,行业竞争激烈。
控制措施:主动适应行业发展新趋势,满足新的监管要求;强化技术研发,
增强综合竞争力;以优良的产品性价比拓展市场,提升顾客价值,巩固市场地位,
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
3、主营业务发展风险:公司主营业务为硬质合金及深加工业务。近年来,
受宏观经济下行、行业产能过剩等的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形势不容乐观。
控制措施:未来公司将对硬质合金资产、业务及管理团队进行整合,形成各
项业务之间的互补性和协同性,释放内部生产力;优化产品结构,分专业化发展;
强化内部管理,降本增效。
4、应收账款风险:经营环境不断恶化,下游企业普遍经营状况不佳,应收
账款风险成为影响成员企业经营安全的主要风险之一。
控制措施:深入了解客户的资信和经营情况,加强风险防范,同时,督促成
员企业加大“清收清欠”工作力度,实施稳健从紧的业务经营策略。
5、运营风险:①环境保护方面,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治理力度加大,致
使公司在“三废”等方面面临相关机构从严监管的风险;②安全生产方面,由于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可
能导致财产损失和相关监管机构监管的风险。
控制措施:①制定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三废”
处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杜绝环保事故的发生;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大力推进 ISO9001、ISO14001 和 OHSAS18001 标准的实施,杜绝各类违章操作,
防患各种安全生产风险。
6、人力资源风险:成员企业由于受机制体制及工资总额等诸多因素约束,
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的手段有限,有经验的研发人才和生产一线的高水平技术工
人流失风险加大。
控制措施:公司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明确了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员工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及员工的
休假办法,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招聘、竞争、淘汰机制改善和优化各层次人员结
构,通过提高工作和劳动效率逐步提高员工收入。根据人力资源总体规划,结合
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制订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和薪酬方案,建立岗位技能与
任职资格管理体系,对员工能力进行评价、管理,实行定岗定责,以岗选人,通
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公开、严格的程序选聘优秀人才,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
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的激励约束机
制,不断完善目标绩效管理体系,通过对各级人员的培训、指导及考核、评价,
并建立与绩效挂钩的薪酬制度,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员工素质,为企业
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证。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在评价过程中
采用了个别访谈、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等,广泛收集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
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和认定内部控制缺陷。评
价工作底稿详细记录评价的内容,包括评价要素、主要风险点、控制措施、证据
资料以及认定结果等。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
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错报时,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a、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5%;
b、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 10%;
c、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3%。
(2)重要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
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错报时,被认定为重要缺陷;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a、资产总额的 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5%;
b、营业收入总额的 1%≤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 10%;
c、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3%。
(3)一般缺陷: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会被视为
一般缺陷。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a、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1%;
b、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 1%;
c、错报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
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
制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
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
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损失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上;
(2)重要缺陷:损失金额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
(3)一般缺陷:损失金额小于人民币 100 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
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
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
情形。
(2)重要缺陷: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
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
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一般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
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
平等相适应,因此随着公司规模、业务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等内、外部环境的变
化,公司仍将继续补充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建立、健
全尚未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各层级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控股
子公司的监管,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
持续发展。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