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04-29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7-25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董事
会和管理层的工作,认真检查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
调研,及时了解公司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忠实履行监督职能,对维护公司及
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现将监事会 2016 年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召开会议情况
2016 年,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审议了 24 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16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16-2018)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5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2015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
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和《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16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价格调整
方案的议案》、《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评估报告、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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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
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2016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和《关于控股股东回购公司资产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5、2016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6、201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2016 年,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一是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
性进行监督。2016 年,监事会共计列席了 8 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了 3 次股东大
会,听取并审议了公司各项主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
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成果,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是充分利用公司内外各种途径,了解关于公司经营的各种信息,对公司的
运营状况保持高度的敏感,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保持密切关注与动态掌握。职工
监事利用自身工作性质,将所了解掌握的子公司经营情况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反
馈。同时,监事会也留意关注外部媒体对公司的评论,听取各方人士对公司的看
法,收集掌握了许多有价值的信息。
通过上述多渠道多形式的跟踪检查机制,监事会能够更加有效地了解公司的
实际运营状况,也为实施有效监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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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2016 年,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
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控体系建设情况、内幕信息管理等事项进行
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 2016 年度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16 年,公司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
会 2 次,审议通过了 33 项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事项都及时、有效落实。
(二)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6 年,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内容合法
有效,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切实有效地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公司
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
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良好,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监
事会审阅了天职国际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16 年度
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和资产出售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
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规则
及协议执行,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内部体系建设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
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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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和要求,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全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公司董事会 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是公司一项重要的、持续性的工作,公
司还要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提高,以保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执行
力,持续提升管理水平。
(六)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2016 年,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内
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业绩预告和定期报告等情况
下均对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未发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接触内
幕信息工作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四、2017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
2017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围绕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结合新形势,按照新
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促进规范、提高实效,注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
监事会将有针对性地参加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
方面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及履职能力,持续推
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二)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
监事会将关注公司战略规划落地与执行情况,拟到子公司实地考察,通过听
取情况介绍、 召开座谈会和实地参观等形式,着重对子公司管理运营情况和市
场格局进行调查研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一是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进
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向公司了解情况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特别是重
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予以制止和纠正;三是
经常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和联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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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个情况;四是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
资、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
各位监事,监事会在 2017 年将积极适应市场变化和公司战略格局的调整,
适应新形势下监督和履职要求,认真行使监督职责,不断更新工作思路和监督方
式,完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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