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案2017-04-29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7-40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案
根据公司发展实际需要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
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情况详见下表: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执行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执行机
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 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
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
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内行使决策权。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
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2 第十三条 凡下列事项,须经董事 第十三条 下列事项为股东大会职权,
会讨论并做出决议,待提请股东大 董事会讨论并做出决议后,须提请股东
会讨论通过并做出决议后方可实 大会讨论通过并做出决议后方可实施:
施: (一)公司经营方针和股东大会授权限
(一)公司经营方针和股东大会授权 额以上的投资计划;
限额以上的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独立董事,有关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独立董事, 董事、独立董事的报酬事项;
有关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报酬 (三)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事项; (四)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三)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案;
(四)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算方案; 方案;
(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六)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损方案; (七)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六)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 (八)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资
案; 产重组方案;
(七)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九)修改公司章程方案;
(八)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十)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方
和资产重组方案; 案;
(九)修改公司章程方案; (十一)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百
(十)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分之三以上股东的提案;
方案;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十一)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份百分之三以上股东的提案。
3 第九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 第九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 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
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 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在会议召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在会议召开五
开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和监事。 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通讯方式随
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通讯方 时通知召开会议。
式通知召开会议,通知期限不受前
款约束。
4 第二十五条 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第二十五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
董事如属于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 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
得就该等事项授权其他董事代理表 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
决。 他董事行使表决权。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的董事如属于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
就该等事项授权其他董事代理表决。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