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关于终止重组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的后续安排说明2017-05-12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 2017-50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组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的
后续安排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钨高新”或“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三项议案,
其中,《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产业链一体化”承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实际控制人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获表决通过,但《关于终止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并撤回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议案》未获通过。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现就终止重组事项未获通过的后续安排特别说明如下:
一、背景介绍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于 2015 年 8 月开始筹划实施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公司拟收购柿竹园公司 100%股权、新田岭公司 100%股权、瑶岗仙
公司 50.02%股权、南硬公司 71.22%股权及 HPTec 公司 100%股权;同时,拟向不
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在筹划并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但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
的公司柿竹园公司、新田岭公司、瑶岗仙公司、南硬公司 2016 年度亏损,2017
年一季度继续亏损,注入上市公司后将会拖累上市公司业绩;同时,本次标的资
产瑶岗仙公司正在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整改,但环保治理费用投入大且环保配
套设施建设周期长,预计整改短期内无法完全到位,该情况可能导致瑶岗仙公司
无法按期全面恢复生产,瑶岗仙公司的停产进一步加剧了本次拟注入资产包整体
亏损情况。以上因素导致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无法具备。经审慎研
究,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7 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终止重组议案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未获通过。
二、后续安排
公司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次重组相关方就终止重组议案未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后续安排进行会商,并将及时向广大投资者公布相关事
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同时,公司将积极与中小投资者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广泛听取广大投资者对
公司未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三、风险提示
鉴于相关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