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07-11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7-62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7 第四次
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7 月 4 日以
电话、传真、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潘爱香女士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而辞职,因此自动失去第八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资格。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补选独立董事许长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潘爱香女士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而辞职,因此自动失去第八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资格。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补选独立董事许长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鉴于潘爱香女士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而辞职,因此自动失去第八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资格,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2
次会议审议,选举独立董事许长龙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
事会同意由独立董事许长龙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