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7-85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尽我们 所能了解情况后,对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聘任副总经理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 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 聘任副总经理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沈慧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易丹青、苏东波、许长龙 签署日期:2017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