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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钨高新: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2018-04-20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8-12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07.22万元,营业收入654,081.47万元。报告期末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626.73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94,741.95万元。

    基于公司目前股本结构状况、资本公积金余额情况,综合考虑公司2017年度

经营与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和广大投资者的诉求,为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

者、优化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在符合相关规定、利润分配原则以及保障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如下:由于累计的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拟以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28,654,66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51,461,866股(四舍五入)。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

增加至880,116,530股。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1、公司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

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具备合法、合规性。

    2、 2017年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业务持续快速增长。2017年度实现营业总收

入654,081.47万元,同比增长25.88%;营业利润 22,825.05万元,同比增长

397.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07.22万元,同比增长862.66%;预

计公司2018年业绩仍将保持平稳增长。因此,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未来的发展预期相匹配。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预案的实施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的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影

响,由于公司总股本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摊薄。

    2、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

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

作,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