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4-20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8-22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
切实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出发,秉承客观、务实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对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
议事程序进行了充分监督。
监事会将监督规范运作、防范风险、服务企业紧密结合到企业工作中,多位监
事多次前往公司生产经营一线调研,了解业务发展、财务管理、风险管控情况,利
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资源协调能力,对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
司监事会对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审议了 17 项议案。
1、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撤回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产业链一体化”承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
人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2、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修
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2017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2017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议案》和《 关
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5、2017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1、监事会依法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
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
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切实有效地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
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
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监
事会审阅了天职国际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财务状况出具的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其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完善“产业链一体化”承诺和完善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次实际控制人拟承诺完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
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完善“产业链一体化”承诺和完善避免
同业竞争承诺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已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
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2017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制度均得到了
充分有效的实施,董事会出具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 2017 年
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规则及协议执行,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6、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核后,认为:2017 年,公司
在涉及若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时,能够有效控制知情人范围,严格要求内幕信
息知情人履行保密责任,未发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接触内幕信息工作
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三、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2017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一是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报告期内召开的所有会议和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及日常临时股东大会,充分参与了各重大事项的讨论,依法监督了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和审议的议案,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确保合
法、合规、公平、有效。
二是充分利用公司内外各种途径,了解关于公司经营的各种信息,对公司的运
营状况保持高度的敏感,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密切关注。
三是组织各位监事深入公司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一线调研,及时了解公司业务
发展、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和风险管控情况等,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资源协调能力,
积极向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更好的发展,维护了公
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计划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并重点做好几下几方面工作:
1、依法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董事会
和管理层经营行为规范;
2、加强对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积极参
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对公司运营中可能出现的
风险情况提出监督建议;
3、继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有关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
监督检查技能;
4、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持与内
部审计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和联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
握有个情况;
5、深入基层,开展专项调研,关注公司战略规划落地与执行情况,着重对子
公司管理运营情况进行调查研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