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8-100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参加会议听取介绍并尽我们所能了解情况后, 对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第九届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教育背 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聘任程序 符合有关规定,同意聘任谢康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辉平先生、邓英杰女士、高 勃先生、宋国华先生、沈慧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中宋国华先生兼任财务总监;聘 任邓英杰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易丹青、许长龙、杨汝岱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