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9-59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捐赠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对 外捐赠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2、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 社会形象; 3、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 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捐赠事项。 独立董事:易丹青 许长龙 杨汝岱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