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1-19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共计 12,481.46 万元,核销各种减值准备 1651.41 万元。现将公司 2020 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
减值的迹象,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合计金额为
12,481.4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信用减值损失
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3,294.45 万元,主要为公司子公司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钻公司”)持有的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宝塔石化)承兑汇票信用减值损失。株钻公司 2019 年末应收河北康多硬质合金制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康多”)货款 3,244.33 万元,因该公司无力支付货款,
于 2020 年 6 月对其提起了诉讼,经法院判决株钻公司同意河北康多以其所持有的宝
塔石化承兑汇票和少量现金予以支付。由于宝塔石化对其开具的大量票据不能到期
贴现,涉嫌虚开承兑汇票、票据诈骗,宁夏人民政府已派驻专门工作组进驻宝塔石
化集团公司开展工作,宁夏银保监局也依法对其采取监管措施,目前宝塔石化还在
开展重组工作,重组的思路是债转股。由于宝塔石化的票据无法贴现,存在难以收
回的问题,株钻公司对其截止 2020 年末持有的宝塔石化开具的承兑汇票 3555 万元
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
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9,187.01 万元,主要是:
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8198.97 万元,主要原因为原料价格
在 2020 年末上涨但公司产品售价上调时间滞后,短期内出现成本倒挂现象及少
量存货滞销。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闲置的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973.17 万元。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对长期停工在建项目计提减值准备 14.87 万元。
(二)资产核销情况
根据国有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的相关规定,经谨慎评估并严格履行国有资
产核销的程序后,对因债务人停产、注销等原因无法收回应收账款而形成了事实损
失等符合资产核销条件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2020 年度合计核销 1651.41 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
策的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共计 12,481.46 万元,将减少公司 2020 年度利润总额 12,481.46 万元。2020 年
度核销应收款项共计 1651.41 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 2020 年
度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
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
产。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
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