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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钨高新:九届监事会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06-15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1-51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7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 5 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文建元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一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

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

发分配〔2008〕171 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修订的相关内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

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引导核心骨干人员将个人发展与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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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促进公司长

期、健康、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重点提示: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52)、《中钨高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编号:2021-53)同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

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

发分配〔2008〕171 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限制性

股票计划规范运行,保障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重点提示: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54)同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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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

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

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

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重点提示: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1-58)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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