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钨高新: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1-06-15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1-60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并根据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钨高新”或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杨汝岱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拟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关于中钨
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
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
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杨汝岱作为征集人,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关于中钨高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1
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征集股东委
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
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主管部门指定
的网站上披露,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
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中钨高新
    股票代码:000657
    法定代表人:李仲泽
    董事会秘书:邓英杰
    公司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288号钻石大厦10-12楼
    邮政编码:412000
    公司电话:0731-28265977、0731-28265979
    公司传真:0731-28265500
    公司互联网网址:http://www.minmetalstungsten.com
    公司电子信箱:zwgx000657@126.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公开征集公司2021


                              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59)。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汝岱,其
基本情况如下:
    杨汝岱,1980年出生,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杨
先生于2003年毕业于湘潭大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获学士学
位;2009年获北京大学理论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2013年获北京大学
城市与环境学院经济地理方向博士后。杨先生自2018年11月14日起任
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钨高
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
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
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


                               3
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并且对《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
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1年6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
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6月29日 (上午9:00
—11:30,下午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
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
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
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
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
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
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
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
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
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288号钻石大厦1101室
    收件人: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731-28265977、28265979
    传真:0731-28265500
    邮政编码:4120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
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
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
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
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
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
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5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
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
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
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
委托投票、网络证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
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
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
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
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
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
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
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
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杨汝待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
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6
       附件: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公开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公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
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单位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
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单位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杨汝岱先生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
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                                                                  赞   反   弃
                                 议案
号                                                                  成   对   权
       《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1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2
       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3
       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
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
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股东账号: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受托日期:
     委托人联系方式: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