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2-60 关于增加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钨高新股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钨高新”或“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披露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其中 公司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钨业”)及其控股子 公司的关联关系持续到 2022 年 4 月。现因公司 2022 年 4 月新聘任高 管任厦门钨业董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与厦门钨业及其控股子公司 继续确认为关联关系,现相应增加 2022 年度公司与厦门钨业及其控 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46,210 万元,其中增加采购商品金 额 39,720 万元,增加销售商品金额 6,490 万元。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增加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在审议本议案时,公司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7 名 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厦门钨 业(如持有公司股份)在股东大会上对公司与厦门钨业及其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三)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及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 2022 年原 2022 年 1-3 2022 年增加 调整后 2022 年 交易 关联人 预计金额 月实际发生 预计金额 预计金额 类别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1,780.00 928.68 3,220.00 5,000.00 成都虹波钼业有限责任 3,800.00 2,369.29 12,000.00 15,800.00 公司 麻栗坡海隅钨业有限公 1,700.00 0 3,800.00 5,500.00 司 采购 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 商品 1,700.00 168.74 5,800.00 7,500.00 公司 九江金鹭硬质合金有限 1,800.00 1,603.86 5,700.00 7,500.00 公司 福建鑫鹭钨业有限公司 4,600.00 1,681.41 9,200.00 13,800.00 小 计 15,380.00 6,751.98 39,720.00 55,100.00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310.00 0 690.00 1,000.00 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 3,000.00 0 1,000.00 4,000.00 公司 销售 九江金鹭硬质合金有限 商品 3,000.00 0 1,000.00 4,000.00 公司 福建鑫鹭钨业有限公司 6,000.00 1,541.24 3,800.00 9,800.00 小 计 12,310.00 1,541.24 6,490.00 18,800.00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上一年度与厦门钨业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告编号:2021-103)。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长庚; 注册资本:141,330.63 万元;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 公司经营范围:钨、稀土投资;钨及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钨合金、 钨深加工产品和稀有稀土金属深加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金属、木料、 塑料、布包装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粉末、硬质合金、精密刀具、钨钼 丝材、新能源材料和稀有稀土金属的制造技术、分析检测以及科技成 果的工程化转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出口本企业生产加工的产品和 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生产技术、设备、原辅材料及备品备件(计划、 配额、许可证及自动登记的商品另行报批);加工贸易业务;企业管理 咨询;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其他未列明的专业咨询服 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 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最近一期财务状况:截止 2021 年 12 月末,资产总额 3,242,089.3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896,094.48 万元,营业收 入 3,185,219.5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8,053.41 万 元。 关联关系:因公司高管兼任其董事构成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公司认为其具有较强的履约能 力,交易各方按正常的商业条件结算,不存在其他潜在影响其履约的 重大情形。经查,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二)成都虹波钼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伟; 注册资本:7,000.00 万元; 住所:成都市青白江区黄金路 98 号; 公司经营范围:钼酸铵、亚硫酸钠、钼微肥、纯三氧化钼的生产、 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研究、新产品开发等。 最近一期财务状况:截止 2021 年 12 月末,资产总额 57,142.49 万元,所有者权益 13,593.56 万元,营业收入 141,063.79 万元,净 利润 4,700.56 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厦门钨业控股子公司,因公司高管兼任厦门 钨业董事,公司与厦门钨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公司认为其具有较强的履约能 力,交易各方按正常的商业条件结算,不存在其他潜在影响其履约的 重大情形。经查,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三)麻栗坡海隅钨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奇; 注册资本:14,000 万元; 住所: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麻栗镇南锋小寨; 公司经营范围:仲钨酸铵、蓝钨、黄钨及其他有色金属的采购、 生产、冶炼、加工及销售。 最近一期财务状况:截止 2021 年 12 月末,资产总额 16,647.86 万元,所有者权益 9,667.19 万元,营业收入 64,285.81 万元,净利 润 380.49 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厦门钨业控股子公司,因公司高管兼任厦门 钨业董事,公司与厦门钨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公司认为其具有较强的履约能 力,交易各方按正常的商业条件结算,不存在其他潜在影响其履约的 重大情形。经查,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四)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其山; 注册资本:61,000 万元;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 69 号; 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钨粉、碳化钨粉、硬质合金、钨合金、钨深 加工产品;粉末冶金机械、电器设备生产等。 最近一期财务状况:截止 2021 年 12 月末,资产总额 488,699.64 万元,所有者权益 299,220.08 万元,营业收入 418,827.06 万元,净 利润 51,116.50 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厦门钨业控股子公司,因公司高管兼任厦门 钨业董事,公司与厦门钨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公司认为其具有较强的履约能 力,交易各方按正常的商业条件结算,不存在其他潜在影响其履约的 重大情形。经查,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五)九江金鹭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家明;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 公司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制造;稀有稀土金属压延加工;锻件及 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机床附件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等。 最近一期财务状况:截止 2021 年 12 月末,资产总额 98,091.16 万元,所有者权益 43,709.54 万元,营业收入 155,271.02 万元,净 利润 7,560.40 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厦门钨业控股子公司,因公司高管兼任厦门 钨业董事,公司与厦门钨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公司认为其具有较强的履约能 力,交易各方按正常的商业条件结算,不存在其他潜在影响其履约的 重大情形。经查,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六)福建鑫鹭钨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奇; 注册资本:16,000 万元; 住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 公司经营范围:钨钼冶炼;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有色金属 合金制造等。 最近一期财务状况:截止 2021 年 12 月末,资产总额 32,871.30 万元,所有者权益 15,500.94 万元,营业收入 79,452.96 万元,净利 润-630.21 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厦门钨业控股子公司,因公司高管兼任厦门 钨业董事,公司与厦门钨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公司认为其具有较强的履约能 力,交易各方按正常的商业条件结算,不存在其他潜在影响其履约的 重大情形。经查,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厦门钨业(包括厦门钨业直接或间接控股 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定价以市场价格为 基本准则,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遵照公平、 公正的市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交货、付款均按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 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与厦门钨业签署 了有关框架协议,对公司与厦门钨业(包括厦门钨业直接或间接控股 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交易总量、交易定价原则、付款方 式等予以约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厦门钨业在我国钨及硬质合金行业内均拥有非常丰富的产业资 源,行业地位显著。为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公司及下 属企业需要与其进行原辅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关联交易。该关联交 易是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正常合理的行为,通过这些日 常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并且,上述关联 交易的定价参照市场价格,遵循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 影响,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 因此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与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前 我们对中钨高新提供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因公司 2022 年 4 月新聘任的高管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厦门钨业”)董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与厦门钨业及其控 股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需增加 2022 年度与厦门钨业的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金额。公司与厦门钨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需 要,双方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互惠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增加与厦 门钨业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此关联交易事项还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批。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