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2023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2023-04-28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3-28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与投资者的沟通,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 2023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计划。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标
(一)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合规性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
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平性原则。公司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确保投资者可以
平等的获得同一信息,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3.充分主动原则。在遵循公开披露的原则下,充分披露投资者
关注的公司相关信息,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
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二)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
1.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充分有效的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切实维护
投资者的合法知情权,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度,树立公司良好的
资本市场形象。
2.推动公司与投资者之间营造诚信互利的沟通氛围,树立尊重
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理念。
3.增强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改善治理结构。
4.倡导投资者坚持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理念,形
成理性成熟的投资文化,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
和谐统一。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证券法
务部(董监事会办公室)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承
办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工作。公司其他各部门、所属子公司协助配合
证券法务部(董监事会办公室)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秘书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
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开展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
活动。
公 司 投 资 者 专 线 电 话 : 0731-28265977 、 28265986 , 传 真 :
0731-28265500,电子邮箱:zwgx000657@126.com,
三、公司2023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具体措施
2023年度,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总结过往年度的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经验,继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水平,积极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持续提升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增强公司透明度
公司将继续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的
最新监管要求,认真做好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编制、披露工作,持
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
完整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及财务状况等重要
信息,以便其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进一步加强主动披露意识,增强
公司信息透明度。
(二)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工作水平与质量
1.积极筹备并组织开好股东大会。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提前在指
定媒体发布股东大会通知,认真做好股东大会的登记、安排工作。充
分考虑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
并通过网络投票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为投资者发
言、提问以及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交流提供必要的时
间。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管列席会议,并应就
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合理解释和说明。如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
对到会股东进行了有关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司应尽快以监管机构认可
的方式公开披露该信息。
2.开好业绩说明会。在公司业绩披露后,公司将积极响应相关
方要求,利用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积极筹备并组织开好公司业
绩说明会。在业绩说明会召开前,公司将提前搜集市场关注度较高的
问题并在会上予以回应答复。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等相关人员应出席公司业绩说明会,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交
流,并就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进行充分沟通。
3.做好投资者来访的接待工作。公司应视情况统筹安排及时响
应投资者、分析师、证券服务机构人员、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的座谈、
参观及调研需求。对于上述人员的到访等实行预约制度,并做好到访
人员的身份信息登记工作。在接受采访、调研过程中,接待人员需注
意尚未公开的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发生透露或泄露公司非公
开重大信息的情形。公司应尽量避免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安排
及接受投资者、机构等调研请求和媒体采访等。公司接受有关交流与
调研后,应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按要求进行披露。
4.及时回复投资者咨询。一是密切关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的动态,及时、高质量回复投资者问题。
二是保持投资者专线电话的畅通,耐心接听及回应投资者关切的事
项,将投资者建议和暂时不能准确答复的问题上报相关领导,并及时
反馈;同时做好投资者专线电话的沟通登记工作,包括来电对象、时
间、谈话内容、电话号码等信息。三是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建
设和运维,在公司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投资者的咨
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及时发布和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信息。
四是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
制,在制定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方案时,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
充分沟通和协商。
5.关注舆情并对市场传闻或不实信息,及时进行核实、求证,
采取措施避免不实信息扩大,必要时公开澄清。针对使公司股票价格
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及时汇报监管部
门或进行披露。
6.当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成交量出现异常波动时,应立即自查
是否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非公开重大信息,做好相关方面的沟通
协调工作;如发生危机时,公司应积极应对,努力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使危机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减少危机事件对公司和投资者造成不必
要的损失。
7.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以及投资者保护机构持股
行权、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纠纷调解、代表人诉讼等维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各项活动,公司将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与公司发生纠纷的,
双方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投资者提出调解请求的,公司将积极
配合。
(三)其他方面的工作
1.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按照最新监管要求,及
时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登
记管理工作,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
行为,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
其他合法权益。
2.积极组织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培训,提升公司相关人员
的业务水平。鼓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投资
者关系管理进行系统学习,增强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规章制
度的理解,提高沟通技巧,树立公平披露意识。
2023年度,公司将继续本着诚恳、务实的态度,保持与投资者多
渠道、多方式的交流沟通,增强公司信息的透明度,加深投资者对公
司内在价值的认同感,维护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实现公
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中钨高新材料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