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2021-02-09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推
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拟
审议的《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议案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所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
正常经营相关,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所履
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0 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临沂山重挖掘机有限公司、德州德工机械有限公司、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小松山推工程机械
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上限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受市场环境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及销售业务和预计额存在差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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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星 刘 燕 陈爱华
二〇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