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09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8 日上午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2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董事刘会胜、江奎、申传东、吴汝江、张民、王俊伟、王金星、
刘燕、陈爱华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刘会胜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
为 2021-009 的“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1、审议通过了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申传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与临沂山重挖掘机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申传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与山重建机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申传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与小松山推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张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与德州德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申传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申传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与中国重汽集团国际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申传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与雷沃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申传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了与凯傲宝骊(江苏)叉车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刘会胜、江奎、申传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完毕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
2,52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由 1,240,787,611 股增加至 1,266,057,611 股,
注册资本也由人民币 1,240,787,611.00 元增加至 1,266,057,611.00 元。按照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的相关授权,
即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事宜,根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实施结果,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对《公司章程》
的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240,787,611.00 元增至 1,266,057,611.00 元。
2、修改《公司章程》
(1)将原《公司章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40,787,611.00 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66,057,611.00 元。
(2)将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1,240,787,611 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1,266,057,611 股,均为普通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有关银行建立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的议案》;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全面建立和发展现代新型银企合作关系,
公司与以下银行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建立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同时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拟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3 亿元,
期限为 1 年。
在此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银行按揭业务,公司承担本
协议项下用户办理银行按揭业务产生的不见物的回购担保责任。
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回购担保责任,直到所担保的
综合授信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