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2021-04-30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及《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推工程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
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
及股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
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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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星 刘 燕 陈爱华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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