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 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王金星 刘 燕 陈爱华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