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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推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公告2022-03-29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山推股份”)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
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
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
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
具了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推工
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8 号),核准公司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 236,705,601 股新股。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向发行对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36,705,601 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 2.88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81,712,130.88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合
计人民币 3,977,688.81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7,734,442.07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
出具的“大信验字[2021]第 3-0001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
均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根据《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的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高端大马力推土机产业化项目              48,886.00             44,6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23,571.21             23,173.44
                   合 计                        72,457.21             67,773.44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14,374,518.37 元,累计支付募
投项目资金人民币 268,400,708.61 元,具体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
告编号:2022-021)。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
入募集资金,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
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
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
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
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对现金管理所涉及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严格控制资金的安
全性,公司定期将现金管理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
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且正在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建设,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
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及内容合法、有效。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山推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山推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